济南市城市供水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六条已修改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城市供水专项规划,并依法批准公布。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供水专项规划和用水需求,制定城市供水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