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供水条例/第四章 水质安全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城市供水水源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城市供水出厂水、管网水、自建设施供水、二次供水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