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二章 组织实施第七条已修改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应当与经济计划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计划相互衔接。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