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已废止

城镇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由入伍时户口所在县(区、市)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6个月生活保障金。

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