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条例第十一条已修改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对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有关重大事项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应当进行检查,并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报告,必要时主任会议可以决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7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