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第三章 学校体育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将学校体育设施和体育教学器材、设备的配置纳入学校建设计划。学校体育设施在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应当向学生开放;学校体育设施不得挪作他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