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实行义务教育目标责任制,把实施义务教育的情况作为监督、检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