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对学校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完善各种安全设施;对需要维修、改造的,应当及时予以维修、改造。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