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城镇房地产管理条例/第四章 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第五十七条已废止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房地产权属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制度。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机构对归档的房地产权属文件材料应当及时进行登记整理、分类编目、划分密级、编制检索工具。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充分利用现有的房地产权属档案,及时为房地产权属登记、房地产交易、房地产纠纷仲裁、物业管理、房屋拆迁、住房制度改革、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等各项工作提供服务。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5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