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城镇房地产管理条例/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第二十一条已废止政府鼓励和支持廉租住房的开发建设。新建的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供应,在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税收等方面享受政策优惠。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5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