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四条已修改本办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江西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