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海洋渔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渔业港口安全管理第十八条有效渔港水域发生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在港船舶和人员应当服从渔港监督机构统一指挥。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