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海洋渔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渔业港口安全管理第十五条有效新建、改建、扩建渔港时,渔港导航、消防等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