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海洋渔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 海洋渔业作业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有效渔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