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综合开发建设项目投资中,应划出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相应的科学技术投入;在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经费中,应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技术创新。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