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三章 企业科学技术进步第十六条已修改鼓励企业从国内外引进高新技术,加以消化、吸收、开发和创新。引进技术要经过咨询论证,注重效益。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5年9月2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