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有效日渡运量超过三百人次的渡口及载客定额超过十二人的渡船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日渡运量少于三百人次的渡口及载客定额十二人以下的渡船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