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有效乘客、车辆过渡,应当遵守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听从渡口渡船工作人员指挥。渡船满额时,不得强行登船过渡;渡船未停稳或者已启航时,不得强行登离渡船。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