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二章 处理依据第六条有效1962年9月《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六十条》)公布以前,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