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第十八条已修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合同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对涉及商业秘密的事项,应当为合同当事人保密。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3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