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第十三条已修改格式条款不得含有排除消费者下列主要权利的内容:(一)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二)请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请求损害赔偿;(三)行使合同解释权;(四)就合同争议提起诉讼的权利;(五)消费者依法享有的其他主要权利。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3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