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地方铁路管理条例第四条已修改市地方铁路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地方铁路建设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地方铁路建设规划经批准后不得擅自修改。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