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地方铁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市地方铁路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市地方铁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