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学校安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