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工作,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压制有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真实报道。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