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第二十条有效实行保修的商品,在保修期内没有保修点或者保修点已经撤销的,商品的销售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负责修理、换货或者退货。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