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章 矿业活动监督管理第五十七条已修改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矿业权人要求保密的有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1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