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域治安管理条例/第四章 水域治安监管第二十条已修改对水域发现的自然人尸体,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勘验鉴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将尸体移交有关行政机关或者其亲属按规定处理,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处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