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域治安管理条例/第三章 船舶和船员管理第十一条已修改公安机关应当建立水域船舶、船员及其他水上从业人员的治安管理信息登记系统,建立健全治安管理信息登记制度,完善水域治安防控体系。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