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进入各类工业园区,建立规模化的技术创新基地和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并提供技术信息、人才培训等服务。

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