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饮用水厂在取水口未配置应急监测或者应急防护等设备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地方法规 ·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