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七条已修改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完善水量调度机制,加强水利工程的调度,调水引流加快内河涌水体流动和置换,改善内河涌水环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服从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调度。地方法规 ·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