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已废止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体应当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弘扬中医药文化。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中医药名义从事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宣传活动。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