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三章 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三十六条已修改预算部分变更的审查批准和决算草案、预算执行审查监督的其他程序和内容,适用《江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