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信息化促进条例/第四章 信息产业发展第三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各类教育水平。高等院校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提高教学与科研水平。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0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