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信息化促进条例/第四章 信息产业发展第二十二条有效省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信息产业发展目录,定期公布信息产业关键技术名称和产品指南。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0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