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大专院校、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开展适应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培训。大专院校、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应当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为中小企业培训人员的,可以由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7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