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企业事业单位保卫工作责任条例/第二章 行政领导责任第七条有效单位行政领导应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保卫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并组织实施。单位保卫工作制度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报县(区)或市公安机关备案。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