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企业事业单位保卫工作责任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公安机关应负责审查单位保卫工作制度,发现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及时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协助单位培训保卫工作人员,指导单位搞好保卫工作。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