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水污染的治理第三十六条已废止对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批准之 前,为建设单位办理有关批准手续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 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