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财政监督工作。自治区驻外的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的财政监督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