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第十二条有效检查人员与监督对象或者监督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检查人员的回避由财政部门负责人决定。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