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出租、出售应当移交给相关接收单位的配套设施。居住区配套设施应当按照其规划设计用途进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应当在配套设施的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其规划设计用途。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