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智慧经济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智慧经济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信息资源社会化开发利用体系,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促进信息社会发展均衡化;推进信息网络融合和信息资源共享,促进生产服务、生活服务、公共服务的智慧成果平等共享。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2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