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促进能源系统的智慧化,推进能源生产与消费模式转变,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节能减排。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