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动电子支付、安全认证、信用服务、现代物流等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电子商务服务。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