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智慧经济促进条例/第二章 智慧经济发展规划第十三条有效政府投资建设的智慧应用项目按照项目申报、预审、预算安排、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实施方案确认、预算调整、建设进度、绩效评估和审计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2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