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三章 社会责任第二十七条有效科学技术协会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定期选择一定数量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组织,对其履行社会科普责任的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