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已废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资助。

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青年志愿者组织及其志愿服务活动进行捐赠、资助。捐赠人和资助人依法享受相关优惠。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