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第十六条已修改教育、民政等行政部门负责老年教育工作。教育机构应当按照教育、民政行政部门的要求,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丰富老年人生活、增进老年人健康的知识型、休闲型和保健型文化教育。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